宜宾市殡仪馆2021年度骨灰盒供应商公开遴选邀请函
宜宾市殡仪馆2021年度骨灰盒供应商
公开遴选邀请函
宜宾市殡仪馆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拟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2021年度骨灰盒供应商,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公开遴选。
一、项目概况
(一)项目编号:宜殡遴〔2021〕1 号。
(二)项目名称:宜宾市殡仪馆2021年度骨灰盒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。
(三)项目内容:
确定2021年骨灰盒供应商(1家)
(四)资金来源:其他资金。
二、遴选文件公告及报名
(一)公告时间:2021年 2 月 26 日至2021年 3 月 3日17:00(北京时间,下同)。
(二)获取时间:2021年 2 月 26 日至2021年 3 月 3 日17:00。
(三)获取方式:联系采购人指定联系人获取。
(四)信息发布:以公告形式在宜宾企业“e路阳光”网上购销平台上发布。
(五)公告顺延:遴选文件获取期限届满后,获取遴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,采购人以更正公告形式顺延遴选文件获取期限。
(六)供应商参与公开遴选的有效条件:1、在公告截止日期前电话或现场报名;2、按规定缴纳遴选保证金;3、按时报名签到;4、按时递交有效的响应文件、视频和主材小样及相关数据等;5、现场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应款式的骨灰盒样品。
三、遴选保证金的交纳
(一)遴选保证金金额:¥5000元(大写:伍仟元正)。
(二)遴选保证金交纳时间及交纳方式:供应商应在2021年 3 月 5 日15:00前,及时将遴选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到以下账户,且务必注明宜宾市殡仪馆2021年度骨灰盒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保证金。
(三)遴选保证金账户
收款单位:宜宾市殡仪馆
开 户 行:邮政储蓄银行宜宾市酒都路支行
账 号:951001010000399110
(四)遴选保证金退还:未被采购人确定为供应商的,在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告知后一周内联系退还;确定为供应商的,在1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。
(五)注意事项
1.供应商须先交纳遴选保证金,请广大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交纳遴选保证金;否则,将影响其参与本次公开遴选。
2.跨行交纳保证金(即非邮政储蓄银行交纳)存在到账延迟可能,建议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,适当提前1-2天交纳保证金。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及样品要求
(一)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:现场递交有效的响应文件、视频和主材小样及相关数据等,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;否则,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。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。
(二)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:2021年 3 月 6 日上午10:00。
(三)响应文件开启地点:宜宾市民政局九楼会议室(地址:四川省宜宾市叙府路西段11号)。
(四)样品要求:本次遴选需提供样品,现场进行遴选,所有样品均需在遴选前2小时运至采购人指定处,即四川省宜宾市叙府路西段11号宜宾市民政局;否则,供应商参与本次公开遴选无效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采 购 人:宜宾市殡仪馆
(二)地 址: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七星路东段3号
(三)联 系 人:毛女士
(四)联系电话:0831-5137805,15351364818
宜宾市殡仪馆
2021年2月26日